8000元网购犬仅退款纠纷开庭 商家跨省维权索赔

一起因网购宠物引发的“仅退款”纠纷进入司法程序。11月3日15时,山西晋中榆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,原告为山东济宁的犬只卖家李先生,被告为晋中买家刘先生。案件未当庭宣判,于当日18时许休庭。
纠纷源于今年8月的一笔交易:刘先生花费8000元在电商平台购入一只西高地犬,收货后因犬只健康状况及芯片问题申请退款,最终在平台操作下完成“仅退款”,8000元退回其账户,但犬只未返还商家。
交易与退款经过
据此前报道,刘先生称收货约6天后犬只出现感冒症状,并发现狗身上有两个识别芯片,怀疑是他人退货后转售,遂申请退货退款。商家李先生则表示,犬只退货范围仅限犬瘟、细小等疾病,因此拒绝了申请。
刘先生称,申请平台介入后,商家于8月25日同意退货退款,但双方因540元运费、打包费和检测费由谁承担未能达成一致,他随后取消退货退款,直接申请“仅退款”。他称商家“可能没有注意到,无意中点击了同意”,8000元退回其账户。
李先生的叙述则是:8月23日刘先生申请退货退款,他未同意;对方申请客服介入后,他提出可以退但需对方承担运费,未获同意。8月25日,他远程叫网约车到刘先生家楼下,本想着看到狗没问题再退款,但对方坚持先退款,僵持两个多小时后他选择报警。报警期间,刘先生取消退货退款并申请“仅退款”,他因司机等候时间较长、想尽快处理,点击了“同意仅退款”。
跨省上门与调解未果
退款完成后,李先生称刘先生以此为由拒绝退狗。10月7日,李先生与妻子从山东济宁出发,驱车约600公里到刘先生所在小区门口,一天两次、每次两小时在小区门口等候,均未见到刘先生,无奈再次报警。李先生表示,此行油费、住宿费等花费约两三千元。
警方调解方案为刘先生赔偿李先生三四千元,双方均不满意,并表示要起诉对方。此后,李先生将刘先生诉至法院。
庭审焦点:是否应退货退款
庭审中,被告代理律师表达了和解意愿,原告方表示不愿和解,主张被告退还犬只,如不能退则返还8000元,并承担其上门维权的交通、住宿费3000元。
被告代理律师称,原告在交易时未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,犬只在交付后不久病死,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;犬只身上有两个认证芯片,疑似存在二次销售。该律师还表示,原告自行选择“仅退款”,按电商平台规则认可了退款不退货,因此被告无须退货。
原告代理律师陈述并举证称,被告收到犬只后未对健康状况提出异议,双方也未约定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。关于两个芯片,该律师称犬只从家庭养殖场购入时已植入一个芯片,原告为确认犬只状况后又植入一个,不存在二次销售。原告代理人认为,被告申请退款不退货无法律依据,交易不成应退还货物,犬只已死亡则应由被告承担法律责任;上门维权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系因被告不退货、不赔偿所致,应由对方承担。
目前,该案已休庭,法院尚未作出判决。
微信号:mfywz0341